7月24日至28日,全区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培训班在南宁举办。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卫福喜参加开班式并讲话。
本次培训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展开,邀请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副厅长马滔、业务专家王庆民、龚瑞、马晓敏就当前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创新发展、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检察机关民事申诉信访工作应对以及《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解读等内容进行集中讲授,并现场解答学员提出的相关问题。针对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中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的困难,特别邀请了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桂林以及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指导处处长黄炳洲就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等内容进行讲授并现场与学员互动交流。
培训还设置了现场教学和以案代训环节。在现场教学环节,学员到南宁市良庆区检察院现场观摩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以案代训环节,自治区检察院第十检察部检察官现场指导民事案件初核办理。
“通过参加这次培训,对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在今后工作中将始终树牢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时刻以人民为中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学员们纷纷表示,培训课堂深入浅出,内容丰富,紧贴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实际,实用性、针对性强,可谓“干货满满”,获益匪浅。
本次培训为期5天,邀请了11名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值班的律师参加同堂培训,全区各市分院、各刑事执行派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90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