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举行党纪学习教育第二次集中学习暨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二次专题学习集中研讨。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主任李振唐主持会议并作中心发言。
李振唐主持会议并作中心发言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全室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新部署新要求、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党章党规党纪的内涵,深刻认识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必要性,深刻领会学好用好党章党规党纪的重大意义。
会议现场
会议强调,室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以身作则,带头逐章逐条读原文,带头参加交流研讨和警示教育,带头讲党课,带头贯彻落实,当好《条例》的带头学习者、示范执行者;党支部要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员干部职工要把《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真学真懂真信,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会议要求,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做好党史和文献工作结合起来,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党史部门“以史鉴今、资政育人”作用,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黄志勇、邢江出席会议,科研管理处、征研一处处长分别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