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吹响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冲锋号,开启了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融入和服务改革大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自我革命,以正风肃纪反腐为全面深化改革清除障碍。
正风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需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为保障。作风建设是永恒课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持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一刻不停纠“四风”树新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盯住违规吃喝等禁而未绝、反复发生的顽瘴痼疾,重拳纠治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好调动党员干部积极性。持续狠刹享乐奢靡歪风,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对隐形变异现象有效防治。继续紧盯风腐交织问题、不断健全风腐同查同治机制,既“由风查腐”又“由腐纠风”,建立循线深挖、回溯核查、沟通会审、提级审核、重点关注、通报曝光、以案促改、研判分析等八项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纠风治乱治理效能。
肃纪为全面深化改革固本培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摆在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在维护纪律刚性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要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行动自觉。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筑牢作风建设根基。坚持挺纪在前、从严执纪,进一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正确把握政策策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明纪守纪、担当作为,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干事创业环境,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反腐为全面深化改革除淤浚污。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改革各个板块、各个环节,一点一点清理腐败“淤泥”,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扫清障碍。要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坚持存量增量一起查、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决惩治“蝇贪蚁腐”,切实回应群众期盼、保障民生福祉、维护群众利益,努力以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保障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要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加强以案促改,常态化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规范自由裁量权,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持之以恒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作者梁泽恩 系马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