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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将党建引领贯穿司法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研究

2023-10-23 16:46    来源: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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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肩负捍卫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维护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使命任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建引领司法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意义重大。

  • 推动机关党建与法院审判业务深度融合的丰富内涵

(一)党的政治建设决定了法院审判业务的“方向立场”。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由人民法院的本质属性和任务决定的。从1954年人民法院组织法开始,不同时期的法院组织法关于人民法院任务的规定,都坚持司法必须为国家政治任务服务。历史和现实表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党的立场宗旨决定了人民法院的“责任使命”。人民司法因党而生、因党而兴。党的事业发展、中心任务决定了司法审判工作的职责使命。作为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必须牢记党的宗旨,把党性和人民性内在统一于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各环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

(三)司法审判质效是对机关党建工作成效的最好检验。机关党的建设是人民法院开展好审判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司法审判所取得的成效是对机关党建工作成效的最好检验。广西法院主动聚焦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总目标,发挥司法能动性,积极融入全区发展大局,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广西高质量发展,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保护广西绿水青山生态优势,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

二、广西法院推动机关党建与审判业务融合探索实践

(一)加强思想建设,以绝对政治忠诚为审判执行“举旗定向”。一是扎实开展对党忠诚教育。近年来,广西法院先后深入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两个确立”主题教育、“法官看法院、法官看法官”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等,引导党员干警在政治上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二是做实政治理论学习。党组当好“领头雁”,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盯紧青年队伍,以党支部为单位组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每季度举办一期青年干警理论学习论坛,每双月开展一次“法院青年说”活动,引导青年干警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辐射带动全员学习,举办政治轮训班、读书研讨班,开展“书香机关 阅读圆梦”“院长荐书”等活动,通过支部集中学、党员自主学、线上线下融合学等多种形式,引导干警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023年1-7月,高院机关邀请全国人大、自治区党委党校等专家教授开展专题辅导6场,组织各类学习活动168次(场),辐射党员干警3万余人次。三是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规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出台《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应对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等规范性文件,把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建立贯穿司法审判全过程党建“责任清单”。一是党组“明责担责”。制定党组、党组成员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统筹召开全区法院队伍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关党建工作部署会议。党组书记坚持每年给全区法院干警上专题党课、作形势报告不少于4次,党组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党组织“履责尽责”。制定落实党支部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常态化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设立机关党建工作专项绩效考核指标,建立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党务干部能力素质培训,不定期开展党建工作落实情况抽查通报,督促党支部切实履职尽责。三是倒逼“追责问责”。将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司法巡查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督查、通报、整改。2023年以来,已对贵港中院及辖区5个基层法院进行了司法巡查,并由院领导牵头成立10个督查调研组,赴各中级法院及所辖基层法院进行政治督查及调研,倒逼党建工作逐项落实到位。

(三)夯实组织建设,为新时代法院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一是提供组织保障。实施组织力提升工程,先后开展“五基三化”攻坚年、提升年行动,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制定机关党建工作指导手册、党员档案管理办法、规范完善主题党日活动指导意见等,修订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学习培训等实施细则,统一规范建设党支部党员政治生活活动室、创新建立网上党建工作平台“支部在线”,2021年所属党支部全部实现达标创优。二是提供人才保障。实施党员队伍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开展法官助理竞技赛、书记员技能大比拼、司法警察大比武等岗位练兵活动;连续多年举办党务能力培训班,组织党员赴江西井冈山、河北西柏坡等开展党性教育;每年定期开展全区法院“十佳百优”裁判文书、庭审、案例评选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机关“两优一先”评选表彰,不定期开展专项工作、重大活动评先评优,举办全区法院先进英模事迹巡回宣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见贤思齐、争先创优,激发干事创业活力。三是提供作风保障。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组织开展政治体检、廉政家访、廉洁承诺活动;全面推进“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整治、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活动,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官惩戒工作办法(试行)》《全区法院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制度,集中整治影响司法作风的顽瘴痼疾。2022年,全区法院查处违纪违法干警144人,其中涉及利用审判执行权的39人。

(四)找准结合定位,推动机关党建与审判业务“双促共赢”。一是与“审判主业”结合。引导党员干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办案、执行一线冲锋陷阵、攻坚克难,推动全区法院审判质效不断实现新提升。2018至2022年,全区法院受理案件4091820件,审结、执结3980283件,同比上升102.07%和103.84%。48个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和全国典型案例,294个集体、392名个人受到省部级或全国表彰,自治区高院刑一庭荣获“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称号,受到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二是与“中心大局”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建设更加平安广西。通过破产重整助推“印象·刘三姐”、柳化股份、正菱集团等一批知名产品、重大企业走出困境,持续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全区16个自然保护区或旅游景区设立环境资源巡回法庭,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承办第3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设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服务广西高水平对外开放。三是与“人民需求”结合。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广西边疆民族地区诉源治理经验入选全国法院一站式建设白皮书十大典型经验。深入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3个人民法庭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在全国法院推进会上作经验发言;落实“当赔则赔、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工作理念,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

三、机关党建与审判业务融合存在问题及成因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融合效果不够明显。调查问卷数据显示,97%的调研对象认为机关党建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非常“重要”及“比较重要”。但一定比例的调研对象认为机关党建推动审判业务“作用不明显”。二是融合方式不够精准。71%的调研对象认为目前机关党建工作的载体“很丰富”,但仍有少数调研对象认为党内活动缺少感召力和吸引力、党建与业务结合的载体不够精准。三是融合能力不够过硬。一些调研对象认为党务干部的工作能力“有待加强”。在党务干部中,拥有审判业务部门工作经验的较少,一些党务干部认为自己有“本领恐慌”。

(二)原因分析。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思想存在一定误区,少数同志认为法院的主责主业是审判执行,党建工作只是“被要求”完成的政治任务;党建工作周期较长、见效较慢,缺少可视化的成果展示;把党建工作等同于党务工作。二是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比如审判业务由审管办牵头组织考核,党建工作则由当地组织部门或法院政工部门组织,二者从指标制定、考核实施、结果运用上有效融合不够。三是人才培养不够通畅。目前,全区大部分中、基层法院机关党委与政工部门合署办公,党务干部一定程度存在精力分散、能力不足现象。

四、加强机关党建与审判业务融合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筑牢“深度融合”的思想基础。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工作理念,抓牢抓实“关键队伍”的思想建设,各级法院党组书记要履行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使命,做到党建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树立全区法院党建工作“一盘棋”思维,主动加强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建立中、基层法院党组书记向上一级法院党组作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报告制度,形成上下贯通的工作格局。二要建立丰富灵活的理论学习模式。采取“线上+线下”“请进来+走出去”“坐下听+上台讲”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的灵活性和吸引力;根据司法审判的专业需求、法官队伍的思想状况及法院人员构成的特点,制定学习“菜单”,开展分类分项分段学习,提高理论学习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三要持续加强党员队伍思想引领。广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红色革命教育、对党忠诚教育,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在专项行动、重大活动、大案要案审判等工作中设立党员突击队、党员先锋岗、党员合议庭,引导党员干警在司法实践中感悟、强化党员身份,增强党建“主业”意识。

(二)进一步完善“深度融合”的工作机制。一是健全责任机制。制定完善各级法院党组、基层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出台规范机关党委、党总支、支部议事规则,建立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制度、先进与后进党支部结对共建制度,规范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构建事前明责、事中履责、考评问责的责任体系。二是完善用人机制。全面推行分管人事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机关党委(党总支)书记,严格落实庭(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严格按照规定配足、配强党务干部;完善党务干部任职培训和定期轮训制度,建立轮岗锻炼制度,推动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双向交流,培养既懂党建又懂审判的综合型人才。三是建立创新机制。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探索“互联网+党建”工作模式,构建更快捷、更智能、更具生机活力的现代化网络党建平台。主动融入广西法院“党建引领 法耀八桂”品牌建设,找准党建与审判的结合点、融入点,打造一批有生命力、影响力的党建品牌。四是健全监督机制。将党建工作督查与政治督查、司法巡查、审判业务专项检查等结合起来,打造多元化监督载体,通过内部巡查、专题督查、个别核查、廉政风险点防控和预警提醒等方式,加强跟踪督促整改,督促各项融合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三)进一步彰显“深度融合”的结果导向。一要提高绩效考评的科学性指向性。从支部工作上,细化、量化、简化党建工作的考评指标,把党建工作由“软指标”变成“硬杠杆”;从党员个人上,综合考虑党务工作的难易和工作量,在折抵法官(法官助理)个人绩效时做好科学平衡,激发审判人员从事党务工作的积极性;从指标内容上,把党建工作成效落在审判业务的完成进度上,提升党建和业务工作的整体性及相关性;从考核目标的制定和实施上,政工部门与审判管理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树立“大考评”的考核思维,做到党建和业务一体考核、一体整改、一体推进。二要树立正确鲜明的用人导向。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考核,将党组织党建考核、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结果等纳入干部履职考核内容,作为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统筹考虑党建和业务经历,重点把一批有党务工作经历的、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部纳入储备人才名单;采取培育典型、征集案例、表彰奖励等举措,引领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警围绕主业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三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重视党建工作、不抓党建工作、抓不好党建工作的,在考核、奖惩上要有明确区分,真正体现“不干就不一样,干不好就不一样”,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课题组成员:司  勇、冯  奇、蒋艳英。本文系2023年度全区机关党建优秀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