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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关于推选区直机关“十佳百优”学习品牌的通知

2024-07-30 17:43    来源:广西机关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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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中直驻桂有关单位机关党委(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发挥好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总结交流好经验好做法,根据2024年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要求,从现在起启动今年“十佳百优”学习品牌推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内容

“十佳”即10个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创新案例;“百优”即100篇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心得、理论文章、宣讲报告。

二、推选范围

面向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推选。“十佳”以厅局级党组(党委)为单位申报;“百优”由厅局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申报(不推荐省部级领导干部参评)。

三、推选标准

(一)“十佳”创新案例:立足工作实际,创新学习形式载体,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对本单位业务工作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对其他单位具有示范意义和借鉴价值。

(二)“百优”学习心得、理论文章、宣讲报告:立足党组(党委)职能职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有效破解发展难题,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针对性、创新性。

四、推选程序

(一)推荐阶段:10月10日前,各单位推选报送“十佳”创新案例和“百优”学习心得、理论文章、宣讲报告。

(二)评选阶段:11月底前,综合评定“十佳”创新案例和100篇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心得、理论文章、宣讲报告,并进行通报。

(三)成果运用阶段:选取优秀学习心得、理论文章、宣讲报告进行汇编,报送自治区党委和有关领导参阅,发区直各单位学习交流;在广西机关党建网站、有关刊物进行宣传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党组(党委)要高度重视,机关党委具体负责,组织力量开展推选活动。

(二)各单位申报“十佳”创新案例不超过1个,须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1),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经验启示三个部分,字数不超过2000字;申报“百优”学习心得、理论文章、宣讲报告3-5篇(同一作者限报1篇),须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2),并提交文章内容,学习心得、理论文章字数不超过5000字,宣讲报告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文章排版格式详见附件3;上述学习案例、学习心得、理论文章、宣讲报告均须严格控制字数,不符合字数要求的,一律不予参评。

请各单位于10月10日(星期四)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盖章后交换至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宣传部(交换号12),电子材料报送邮箱:gxqzgwxcb@gxi.gov.cn;联系人及电话:贾丽平,0771-8808855。

 

附件:

1.“十佳”创新案例申报表

2.“百优”学习心得、理论文章、宣讲报告汇总申报表

3. 文章排版格式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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